偷拍“第一大案”背后:色情网站根据清晰度明码标价
(原标题:偷拍“第一大案”背后:色情网站根据清晰度明码标价)
偷拍“第一大案”背后
庞大的“黑灰产”
本刊记者/苏杰德
发于2020.2.24总第936期《中国新闻周刊》
插座、闹钟、充电宝、剃须刀、烟雾报警器……藏身其中的针孔摄像头就像潜伏在暗处的“第三只眼”,监视着房间里的一举一动。这些偷拍设备做得极其隐蔽,或者变成偷窥癖者的玩具,或者成为“商业和政治对手”刺探情报的利器,人们的隐私在镜头下无处隐藏。
“你想想,恐怖的就是,真的可能会有一双眼睛在看你。”深圳市公安局罗湖分局网警大队綦警官对《中国新闻周刊》表示。2019年,他参与了深圳打击摄像头偷拍产业链的行动,总结这些案例的时候,他每每看到人们是如何不设防地暴露在陌生人眼中,总会不寒而栗。
深圳打击偷拍产业链的行动是全国行动中最重要的一环。坊间流传一句话:“全国针孔摄像头看广东,广东看深圳,深圳看华强北。”在深圳华强北,制作偷窥用的针孔摄像头材料随处可见,低廉的成本和高利润吸引了各路人马进入这个行业,其中不乏业内的知名公司。鼎盛时,华强北铺面的柜台上,这类摄像头的售卖已经是公开的秘密。
经历过去年的打击,这类针孔摄像头似乎已经销声匿迹。“一些店铺以前还可以买到一些偷拍设备,打击之后,所有店铺的针孔摄像头都消失了。”何志会告诉《中国新闻周刊》。何志会是湖北人,在广东深圳一家安防企业工作,他的另一个身份是——“反偷拍猎人”,给企业和个人提供上门搜寻窃听器、偷拍摄像头的服务,据说已经揪出了上千枚针孔摄像头。
但在何志会眼里,这些行动很难斩草除根。他从业十几年,类似的打击整顿已经不是第一次看到,他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它(偷拍产业)在等待风暴过去。”
第一大案
从2005年闯荡深圳开始,何志会就开始接触偷拍窃听设备,对于这个市场的秘密和门道都非常了解。
偷拍设备中,风头十足、最受欢迎的当属针孔摄像头,它可以伪装在钟表、插排、路由器、帽子、鞋子等众多日常用品中,同时操作简便,可直接通过网络远程监控录像,并具备云端保存功能。这些“伪装者”被悄悄放进客厅、卧室、浴室,人们的私密信息完全暴露在镜头中。
何志会是湖北天门人,最近因为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困在老家,不过并不妨碍他的生意。最近,有一个连锁酒店的客户,在他的网店上采购了偷拍检测设备,等货到位后他还要隔空指导酒店老板如何检测。“酒店里出现这种摄像头,有一部分是住客安装的,也有些是员工安装的。”何志会介绍,这些摄像头不仅给住店的客人带来危害,也给酒店带来困扰,这倒逼不少酒店加强检测。
近些年,针孔摄像头无孔不入,偷拍者也进入警方的视线。1月8日,广东省公安厅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净网2019”专项行动。其中,该系列中的“净网24号”是全国打击非法生产、销售针孔摄像头黑灰产业犯罪中战果最大的专案。
“该专案位列公安部‘净网2019’行动十大战役之一,规格提升了。” 广东省公安厅网警总队谢警官告诉《中国新闻周刊》,网络违法犯罪的案件占全部刑事案件将近一半,公安机关主要是打击一些“高精尖”的犯罪,其次才是偷拍这类案件。
据广东省公安厅网警总队谢警官介绍,去年9月,公安部向广东省公安厅下发了一条关于针孔摄像头的犯罪线索,线索来自浙江,随后公安部网络安全保卫局指导全国公安机关对相关线索进行联合侦办。
谢警官介绍,公安部提供的线索,涉及广东的有十万条。有限的人手,如何处理这么多的线索成为让他们头疼的问题。广东省公安厅加派了警力,通过人眼去识别线索中的视频是否属于违法偷拍。这些视频需要先截屏,再由警察判断这些摄像头有没有在敏感位置,核实是否属于偷拍。二十多个人用了两三个星期时间来排查,谢警官坦言:“从这10万条线索中筛选的时候,需要手动分类,人眼识别,特别痛苦。”
最终,网警总队一共筛选出4000条线索,这些摄像头被安装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酒店宾馆、按摩场所、单位宿舍、居民家庭等场所,涉嫌偷窥拍摄,严重侵犯了公民个人隐私。
侦办初期,警方的注意力主要集中在违法偷拍个案上,后来发现这些摄像头上游涉及的公司就那么几家。“下游这么多使用者,打击起来耗费人力物力,造成的震慑作用也不大,打击最上游,就能把整个源头都切断了。”谢警官介绍,广东警方随后把工作重心逐步移到打击偷拍产业链上来。
偷拍产业犯罪链条主要由App开发、硬件生产和代理销售三个环节组成。App开发负责为针孔摄像头提供控制端软件开发和服务器搭建;硬件生产负责生产针孔摄像头部件并将其组装嵌入手表、充电宝、打火机等日常生活用品;代理销售负责对非法生产的针孔摄像头进行线上线下的销售。
“那些非法生产摄像头的线索,基本上指向的都是深圳。”谢警官说。而这些摄像头的集散地又指向了华强北。
“华强北是一个电子器件集散地,针孔摄像头需要的配件都可以找到,组装起来太容易了。”深圳公安局罗湖分局网警大队綦警官告诉《中国新闻周刊》。除了公安部的线索,罗湖警方也发现一些电商平台的销售者坐标在深圳,此外还有人举报家里发现针孔摄像头,“线索全部汇总起来可以发现,以前行动是零零散散的,打击的是一两个销售,这次是全链条式打击,在同一个时间收网。”
去年11月13日,在公安部的统筹指挥下,广东省公安厅组织相关地市开展集中收网行动,分赴深圳、佛山、杭州、南宁等地抓获犯罪嫌疑人238人,摧毁制售针孔摄像头窝点40个,缴获针孔摄像头成品、半成品、配件100万余个,扣押服务器、生产设备等一大批涉案物品。
偷拍泛滥
2019年3月,一则“深圳龙岗区横岗街道办书记受贿”的视频在网络疯转,引发关注。画面中,一位领导干部在短短4分钟就接待了9名访客,无一例外的,这些人都送了礼。而这位干部和行贿人经过一番“客套”的推让拉扯后,便收下了全部礼品。
这段视频,显然是被偷偷安放在办公室里的摄像头拍摄下来,并经过剪辑发布。“针孔摄像头被人放在了书架的位置,拍下了这位干部所有受贿的镜头,这段视频最后导致了这名干部的落马。”綦警官告诉《中国新闻周刊》。
2019年7月11日,深圳市龙岗区检察院微信公众号“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检察院”通报称,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依法对深圳市龙岗区总工会原正处级干部戴海清决定逮捕。戴海清正是这段视频中的“主角”。
“偷拍摄像头安放的位置,特别考验人的想象力。”谢警官告诉《中国新闻周刊》。
2018年11月,本名吴东的微博博主“花总丢了金箍棒”发布暗访视频“杯子的秘密”,对国内五星级酒店的卫生乱象提出质疑,视频中曝光了14家五星级酒店。“花总”使用的就是从网上购买的针孔摄像头。
不久,“花总”又发布了视频《偷拍的秘密》,对偷拍摄像头大揭秘。“花总”在视频中需要完成一个挑战,在一个经过设计过的酒店房间里,找到12个安装好的摄像头。令他非常挫败的是,他只找到了一半,这些摄像头被隐藏在鱼缸、充电插头、烟灰缸和床头面板中,也有的在马桶、浴室排气扇、电视和空调里。他在视频中提示:“网约车、试衣间、公共厕所、出租屋和酒店等,都是偷拍行为的高发场所。”
何志会也“深谙此道”。从业十年来,他的客户既有公司,也有个人。媒体曝光最多的租客房间被偷拍案例,大多数租客是通过线上购买价格相对低廉的检测产品,由何志会和同事指导检测。而个人要求上门检测的,绝大部分都涉及感情问题。何志会每次上门检测,都要直面这些扭曲感情背后的偷拍,因此对于情感纠纷的荒诞一幕特别唏嘘。
而企业客户主要的担心,是防止有竞争对手或者其他人窃取商业信息。让何志会印象最深的一次经历是,在对一个企业的上门检测中,“我们最开始一直没发现问题,最后在鱼缸假山上发现了一个透明度很高的橡胶管,里面有一个摄像头。配合上鱼缸里的加热棒、水草这些装饰,这个橡胶管显得很自然,很难察觉。”
在一些电商网站中搜索可发现,很多微型、迷你、隐蔽式摄像头都在售卖。不少产品,宣称具有“智能人脸检测”“高清夜视”“断网录像”“内置电池超长续航”等功能。
“偷拍问题不是新问题,之所以在最近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是因为偷拍技术的迅猛发展,给公众隐私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威胁,这些技术的发展使得偷拍变得极其容易,成本低廉。”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石佳友告诉《中国新闻周刊》,更为可怕的是,目前出现了贩卖偷拍视频的黑色产业链,“一些色情视频网站根据偷拍的内容与清晰度,明码标价专门收购和播放这类偷拍视频,骇人听闻,构成对隐私的极大侵犯。”
偷拍内容被通过“App账号密码”的方式在网络上被贩卖,买到这些账号和密码,就可以看到大量“现场直播”。《南方都市报》曾报道,有卖家叫价168元可买“酒店家庭对床精品ID一组20个”,还有各种套餐:“精品8家庭12酒店”的套餐卖268元,“极品10家庭15酒店”的套餐卖388元。摄像头偷拍的背后,是一条非法安装、上传、共享、买卖交易的黑色产业链。
实际上,偷拍的黑灰产业链并不是中国所独有,很多国家都深受其扰。2018年5月以来,韩国首尔每月都会举行妇女示威游行,这些女性举着标语牌:“我的生活不是你的色情片”。韩国女性,有时甚至是男性,都被隐藏的相机所困扰。这些相机捕捉到他们脱衣服、上厕所或换衣服,然后将照片和图像发布在色情网站上。近年来,首尔有关使用间谍相机犯罪的报道激增,从2010年的约1100起增加到去年的6000多起。
为了应对这些诉求,首尔市政府在2018年9月发布了《无偷拍之忧的卫生间推进计划》,称从10月开始每天至少一次派专员巡逻市内的各处公厕,检测里面是否安装了偷拍设备。届时,将有八千名专员参与巡逻和检测。
在深圳华强北的电子市场,可以买到多种电子设备。图/IC
“不能打完就散”
对于公安机关来说,打击偷拍存在很多挑战。
綦警官对《中国新闻周刊》分析,一是取证难,尤其是销售到国外的数据难以获得;二是情况复杂,非法生产针孔摄像头的企业一般不做台账。非法生产销售罪虽然不是按照销售额来认定,但检察院后期一般会要求警方补充数额,往往会形成销售额认定难的问题。
更为重要的是,由于偷拍产业链涉及的环节较多,在监管上还存在挑战。石佳友认为,执法格局比较分散是个大问题和老问题,比如涉及网络传播是网信办来管,涉及非法偷拍是公安机关来管,利用偷拍内容非法经营问题又成了工商部门的事,多头执法就导致了“主体虚化”,有的时候反而形成了“真空地带”。
石佳友认为,针孔摄像头等偷拍设备,对公民的基本权利可能带来严重影响,因此,偷拍设备与监听设备性质类似,属于应经过行政特许备案的特种设备,公安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应该切实担负起监管责任。偷拍设备主要是以网上销售为主,因此,电商平台和监管部门应加强对电商经营者的监督与处罚。
偷拍猖獗,最重要的是,存在大量的需求和买方市场。綦警官举例说,贩卖走私野生动物是违法的,但是吃野生动物却不违法,“偷拍也类似,没有人管产业链的下游,但实际上是有了需求,才有了市场。”
深圳是偷拍产业治理的前沿阵地,其经验对于其他省市有很强的借鉴意义。綦警官认为,运动化打击之外需要有更常态化的管理,警方需要对生产销售环节持续整顿,对消费者要进行持续的教育,这是一个社会治安管理体系综合治理的问题,“不能像一阵风一样,打完就散了”。
民法典补缺
去年12月,重庆审结了一起偷拍纠纷案件。两位女生在租住的房间里发现了针孔摄像头,这个摄像头是由房东安置,三个月后才被发现。从公安机关查获的监控视频来看,这个摄像头具有夜视、录音、录像等功能,清晰度较高,监控探头对着卧室的床和衣柜,人在卧室内睡觉、换衣服等活动均能被监控探头摄录。
这吓坏了两位女租客。一位女租客称,因房东行为导致其经常有被人监视的幻觉,常常夜不能寐,为此曾去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就医治疗。
对于房东的偷拍行为,两位女生要求其分别支付一万元精神损失费。不过,房东却辩解称,此举是为了保护房屋内的财产,才疏忽将本应安装在客厅的摄像头安装在了卧室。房东还举证说,该摄像头需要充电,续电时间只有几小时,自己从未在安装之后充电使用过,直到租客搬家发现摄像头,也未使用过。
更让女租客无法接受的是,由于偷拍人没有给她们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此前对房东的行政处罚很轻,这让她们非常气愤。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对偷拍者处以行政拘留或罚款,对很多被偷拍者来说,难以弥补内心的阴影和创伤。
两位女租客选择起诉来维护自己的权利。案件的代理方、重庆柯成律师事务所主任柯昌成告诉《中国新闻周刊》,为了增加对于房东的惩罚,律所的几位律师商议后采取了要求赔偿精神抚慰金的方案。以往没有这方面的案例可以借鉴,律所几位律师当时对该方案的期望并不大。
不过,最终法院支持了两位女租客的诉求。法院认为,不论基于何种原因,被告均无权在原告私人空间内私自安装摄像头,且被告在公安机关已陈述,其安装摄像头的目的“是因一时心生邪念想偷看女人隐私”。
这起案件从9月27日立案受理后到一审判决,前后经历近三个月。这类偷拍案件诉讼费时费力,这让很多人不愿走诉讼的渠道。
此外,很长时间以来,对于偷拍的法律处罚条款并不清晰。石佳友告诉《中国新闻周刊》,2009年《侵权责任法》才正式确立隐私权,但该法并未对隐私权的概念、构成要件等作出规定。此前的实践主要还是依靠司法解释和判例来进行保护,非常零散,标准不一,保护的范围也非常有限。
綦警官介绍,实践中,对于偷拍行为一般情况下以训诫为主,涉及侵犯隐私的处以拘留或处罚。例如,广东省这次针对偷拍的专项行动,抓捕了238人,有3000多人是只是受到了训诫。
“刑法上有一条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但最终判下来的很少。” 綦警官说,在一系列犯罪行为中,偷拍只是其中之一,对它的处罚被其他罪名吸收掉了,“例如敲诈勒索罪、传播淫秽物品罪和获取国家秘密罪等。”
针对法律的模糊和滞后问题,去年8月,备受关注的民法典人格权编草案三审稿增加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搜查、进入、窥视、拍摄他人的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
在学者们看来,该规定可以说是对当前偷拍猖獗问题的回应。石佳友说,过往的法律条款主要还是强调纠纷解决,案结事了,较少关注产生纠纷的根源,侧重于治标而不是治本。这一次民法典草案在人格权编中以专章规定隐私权,具有里程碑意义。
不过,石佳友强调,正在修订的民法典草案,应该强化隐私权的预防功能:“预防功能是当代法律的重要趋势,其核心在于不再是消极地在侵权事件发生后去补救,而是将关注点前移,着眼于事前的预防,对于侵权行为的高发领域,法律提前介入,设置合理的预防措施与义务。”
“宾馆酒店等接待消费者的公共场所,作为偷拍行为发生的第一线,有义务采取合理的预防措施。”石佳友认为,这对保护消费者至关重要。
偷拍等行为,在很多国家不光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还会受到刑法的严厉惩处。以法国为例,法国2018年修订了其刑法典,专门规定了对偷窥、偷拍行为的量刑标准。根据该条文,未经他人同意,使用任何手段在其所处的非公开场所,偷拍其私密部位,可处以一年监禁及15000欧元罚金;如具有加重情节,可处以两年监禁及30000欧元罚金。石佳友认为,这些做法显然值得我们借鉴,必须提高不法行为人的违法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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