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手撞伤行人,外卖平台却免责?法院判例:一起赔
(原标题:骑手撞伤行人,外卖平台却免责?这样行不通了,法院最新判例:平台一起赔)
每经编辑 郑直
为了准时配送,外卖小哥“飞驰”在大街小巷已是常态,因此导致的交通事故也屡见不鲜。
如果外卖骑手送餐途中撞伤了路人,事故责任该怎样划分?是否应由平台方承担责任?
与此同时,外卖平台和骑手之间,是否存在雇佣关系,也经常成为争议焦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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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法院就审理了一起外卖员撞伤路人引发的损害赔偿纠纷案。
外卖小哥送餐途中撞伤路人
和平台一起被告上法庭
2019年12月,浙江湖州的外卖小哥小王在送餐过程中,撞上了横穿马路的行人老杨。
交警认定小王驾驶电动车车速过快,未注意观察路面情况确保安全,负事故主要责任;行人老杨违反规定横穿道路,负次要责任。因为就事故赔偿问题僵持不下,行人老杨将外卖平台、外卖小哥都告上了法庭。
吴兴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孙立琴表示:“行人去医院治疗,花费了4万多的医疗费,并且构成了8级伤残。事故当日平台为这位外卖小哥投保了个人的责任保险,事故发生时也在保险的期间内。事后双方就赔偿事宜未能协商一致,双方就起诉到法院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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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卖员小王认为,行驶过程中车速过快确实存在一定的责任,但也是想抓紧把外卖送到客人手上,这难道不应该由平台负责吗?
外卖平台则认为,虽然事故是在送餐途中发生的,但主要原因是小王车速过快和行人横穿马路,与平台没多大关系,而且公司也从未和小王签订过任何劳动合同及雇佣合同,不属于劳动关系。
法官:平台与外卖小哥构成雇佣关系
孙立琴介绍,本案中,小王经注册成为该平台外卖员,在完成任务后由平台支付相应报酬。其实已经属于雇佣关系。注册当天,外卖平台还为小王投保了个人责任保险,第三者人身伤亡保险限额为10万元。所以法院裁定,平台与外卖小哥之间,构成雇佣关系。
孙立琴认为:“当时外卖小哥主张他与平台之间构成劳动关系,应当由平台承担赔偿责任,平台则认为双方之间不构成任何法律关系,应该由外卖小哥自担风险,最终法院没有采纳双方的观点。法院认为双方是构成雇佣关系,因为外卖小哥是在平台上进行了注册,而且以平台的名义对客户提供服务,并在配送的过程当中也要接受平台相关制度约束,报酬也是由平台发放,所以他这些特征都是符合雇佣关系。
但是为什么没有认定为劳动关系?因为他们之间的人身依附关系并不强,外卖小哥可以随时跟平台解除双方之间的这种关系,所以它具有临时性的特征。平台也没有像普通的劳动关系一样,按月去发工资,而是以每完成一单任务直接支付报酬的方式去发放外卖小哥劳务报酬,所以认定雇佣关系更恰当。”
最终,法院判决保险公司赔付行人7万多元,在保险赔偿外,配送平台公司和小王,仍须连带赔偿2万多元。
在保险公司先行赔付后,剩余部分的赔偿款如何进行赔偿?本案外卖小哥与平台的运营商之间已经构成了雇佣关系,那么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是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所以根据法律的规定,平台运营商应该对行人承担赔偿责任。因本案的外卖小哥在事故当中是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可以认定其是存在重大过失的情形,那么依法也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此前多个判例中
居间服务的外卖平台无需担责
需要注意的是,很多外卖员并不是直接与外卖平台建立雇佣关系,而是签约在第三方公司名下。也就是说,虽然从外卖平台接单,但外卖平台并非骑手的雇主。
此时法院通常认为,外卖平台作为居间服务提供者,不承担赔偿责任。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今年6月宣判的一起案件中,二审改判外卖平台“饿了么”无需为外包骑手导致的交通事故承担赔偿责任。
吴某某是杭州合一物流公司外卖配送员,发生交通事故时正在送外卖途中。上海拉扎斯公司与合一物流签署的《蜂鸟配送代理合作协议》约定,拉扎斯公司通过运营“饿了么”平台为合一物流提供订单,合一物流按照拉扎斯公司制定的业务规范提供配送服务,拉扎斯对合一物流的配送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并结算相应的服务款项。拉扎斯公司为吴某某在平安上海公司投保了平安个人责任保险(特约)一份。
一审法院认为,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合一物流应对朱女士的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拉扎斯公司与合一物流实际均从“饿了么-蜂鸟配送”服务中获利,故拉扎斯应就朱女士的损失共同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饿了么”上诉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认为,“饿了么”订餐平台只是通过平台向各方媒体提供居间媒介信息,“蜂鸟配送”的业务实际由合一物流经营,送餐员也是由合一物流招募,配送供应商系依法成立且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主体,朱女士要求拉扎斯公司共同承担合一物流招募的人员在执行工作内容时发生交通事故所造成的损失,缺乏法律依据,故改判“饿了么”无需担责。
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的(2020)苏01民终1513号判决书也显示,“饿了么”无需为第三方骑手造成的交通事故承担责任。法院认为,根据拉扎斯公司和来得吉公司签订的《蜂鸟配送合作协议》及《蜂鸟配送供应商打款委托协议》,能够确认双方是配送合作关系,双方在协议中约定来得吉公司的骑手与拉扎斯公司不存在劳动、劳务及雇佣关系,拉扎斯公司是受来得吉公司委托代为向骑手发放收益。法院根据上述证据材料认为拉扎斯公司与骑手无劳动、劳务及雇佣关系,其向骑手发放收益系受来得吉公司委托,对本次事故不承担赔偿责任。
专家:员工应有一定的“法律常识和证据意识”
外卖平台限定的送餐时间越来越短,为了完成任务量,外卖骑手超速、闯红灯、逆行的现象越来越突出。近几年外卖员遭遇交通事故的数量呈上升趋势。
“不可能是一单一单地跑,可能是两三单地跑,为了抢这个时间,车速就必须要稍微提一下,否则会影响考核,影响用户期望值,工资是根据你当天的单量来结算的。”
“大大小小的事肯定是难免的,大家都赶时间,超时扣30%。”
被外卖平台限定时间要求快点送,真要出了事故,外卖平台能说自己很无奈,但没有责任吗?北京义联劳动法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黄乐平介绍,如今很多外卖平台都在尝试“去劳动关系化”,为的就是少担责、降低运营成本。
黄乐平:“现在平台有很多种用工方式,但是多数的平台用工方式中有一个很重要特征,就是去劳动关系化,平台不希望和外卖人员之间建立劳动关系,除了要规避外卖人员有可能造成对第三人的侵权损害赔偿之责任之外,最主要的是要规避平台对于外卖人员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和经济补偿金这些劳动义务,借此降低平台的运营成本。”
黄乐平建议,员工为了维护自身权益,也应该有一定的“法律常识和证据意识”。
黄乐平:“如何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劳动权利?现有条件下,通过诉讼来解决劳动权利问题是最有效的,所以劳动者也需要有一定的法律常识,特别是需要有一定的证据意识,就是在和平台建立员工关系,要把所有的平台对于外卖员的承诺涉及到相关的书面材料和相关证据材料,妥善保存好,一旦发生这些问题,应该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求助。”
编辑|郑直 杜恒峰 校对|赵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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