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T会被分拆吗?互联网巨头的“二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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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刘胜军
来源:微信公众号亚当斯密精神家园
01
2020 大选新焦点
有朝一日BAT会被分拆吗?
这可不是异想天开。
不久前,美国民主党总统候选人伊丽莎白·沃伦(Elizabeth Warren)公开宣称:
• 如果能当选,一定会着手拆分 Facebook 等科技巨头。
分拆Facebook之所以会成为总统竞选的话题,是因为这些巨头们:
• 太大而不能创新:在“平台模式”驱动下,这些巨头呈现赢家通吃局面,且不断向八抓鱼一样膨胀,颇有“顺之者昌逆之者亡”气势。
• 已经显示其破坏性:巨头们一旦拥有了超级力量,问题接踵而至,最令人震惊的案例是:服务于特朗普竞选团队的数据分析公司Cambridge Analytica获得了Facebook数千万用户的数据,并进行违规滥用。这种破坏性不亚于“通俄门”。
在2018年瑞士达沃斯论坛,互联网垄断也成为热门话题。最猛烈的炮火来自金融大鳄索罗斯:
• 谷歌和 Facebook 是近乎垄断的分销商,这使其接近于公共事业,所以应该对它们实行更严格的规定,以保持竞争、创新以及公平。要坚持和捍卫约翰·斯图亚特·穆勒(John StuartMill)所谓的‘心灵的自由’,需要付出真正的努力。达沃斯是宣布他们时日无多的好地方。法规和税收将导致它们的失败,而欧盟竞争委员会委员 Margrethe Vestager 将是它们的克星。
▲反垄断之欧盟女神欧盟果然出手不凡:
• 2018年5月生效的欧盟《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打响了向互联网垄断宣战的第一枪:使所有能直接或间接识别的种族、健康状况、政治倾向、性取向等敏感信息,在未经当事人授权的情况下,企业不得使用。违者最高将以2000万欧元或企业全球年营业额的4%作为罚金。
• 2017年以来欧盟对谷歌开出三张罚单,罚款总额已经达到94亿美元:第一笔,谷歌因使用其Android操作系统阻止竞争对手,罚49.1亿美元的罚款;第二笔,谷歌在2017年因购买比较网站的竞争受阻而,罚27.3亿美元;第三笔,使用谷歌广告工具AdSense来展示搜索广告时,谷歌违反了垄断法,罚17.1亿美元。2019年1月21日,法国数据保护机构CNIL宣布,对谷歌处以5000万欧元罚款;5月欧盟数据保护委员会宣布开始对谷歌爱尔兰有限公司在线上广告交易中处理个人数据的行为展开法定调查。
02
自家人都看不下去了
▐ “回马枪”最有杀伤力。
5月9日 Facebook 的联合创始人克里斯·休斯(ChrisHughes)在《纽约时报》发表了一篇题为《是时候拆分Facebook了》(It’s time to break up Facebook)的评论文章。支持其观点的信件向雪片一样飞来。
我们看看休斯是如何大义灭亲的。休斯写到:
• 我最后一次见到马克·扎克伯格是在2017年夏天,就在剑桥分析公司丑闻爆发前几个月。我在哈佛联合创办Facebook已经15年了,而我已经有10年没有在这家公司工作了。但我依然感到愤怒和沉重的责任感。
• 他控制着三个核心的通讯平台——Facebook、Instagram和WhatsApp——数十亿人每天都在使用它们。只有马克一个人可以决定如何配置 Facebook 的算法,以确定人们在他们的新闻源中看到了什么,他们可以使用什么隐私设置,甚至哪些消息可以发送。他为如何区分暴力和煽动性言论与仅仅是攻击性的言论制定了规则,他可以选择通过获取、阻止或复制竞争对手的言论来打败竞争对手。
• 马克是个善良的好人。但令我愤怒的是,他对增长的关注导致他为了点击量而牺牲了安全和文明。我对自己和早期的Facebook团队感到非常失望,因为他们没有更多地考虑新闻推送算法如何改变我们的文化、影响选举和赋予民族主义领导人权力。
• 长久以来,立法者们对Facebook的爆炸式增长惊叹不已,却忽视了他们在确保美国人受到保护、市场竞争激烈方面的责任。
• 我们是一个有着控制垄断传统的国家,不管这些公司的领导人的意图有多好。马克的权力是前所未有的,非美国式的。
▐ 是时候拆分Facebook 了
• 美国的立国理念是,权力不应该集中在任何一个人身上,因为我们都容易犯错。杰斐逊和麦迪逊都是亚当·斯密的忠实读者,他们认为垄断阻碍了促进创新和经济增长的竞争。
• 为了应对崛起的石油、铁路和银行信托的镀金时代,俄亥俄州议员约翰·谢尔曼说:“如果我们无法忍受国王作为一个政治权力,我们不应该忍受一个国王在生产、运输和销售的生活必需品。如果我们不屈服于一个皇帝,我们就不应该屈服于一个拥有阻止竞争和确定任何商品价格的贸易独裁者。” 1890 年的《谢尔曼反托拉斯法》禁止垄断。20世纪,更多的立法接踵而至,建立了法律和监管结构,以促进竞争,并让最大的公司承担责任。司法部打破了像标准石油公司和 AT&T 这样的垄断。
• 从上世纪70年代开始,一个由经济学家、律师和政策制定者组成的小型但专注的团体播下了我们愤世嫉俗的种子。在接下来的40年里,他们资助了一个由智库、期刊、社交俱乐部、学术中心和媒体机构组成的网络,教导新一代年轻人个人利益应该优先于公共利益。他们的信条很简单:“自由”市场是动态的、富有成效的,而政府是官僚主义的、无效的。到上世纪 80 年代中期,他们基本上已成功地将本该发挥重要作用的反垄断执法工作从历史上抹除。
• 由于Facebook在社交网络领域占据着主导地位,它不需要承担任何基于市场的责任。这意味着,每次Facebook搞砸了,我们都会重复一个令人筋疲力尽的模式:先是愤怒,然后失望,最后,依然顺从。
• Facebook赢得了统治地位。它价值五万亿美元,据我估计,占据了全球社交网络收入的 80% 以上。它是一个强大的垄断企业,令所有竞争对手黯然失色,并将竞争从社交网络类别中抹去。这就解释了为什么即使在2018年的恐怖之年,Facebook的每股收益也比前一年惊人地增长了40%。
• Facebook的垄断也体现在它的使用统计数据上。大约 70% 的美国成年人使用社交媒体,其中绝大多数使用 Facebook 产品。超过三分之二的人使用核心网站,三分之一的人使用 Instagram,五分之一的人使用 WhatsApp。相比之下,使用Pinterest、LinkedIn或Snapchat的用户数不到三分之一。
• 即使人们想不再使用Facebook,他们也没有任何其他有意义的选择,世界各地的用户发起了一场“删除Facebook”运动。皮尤研究中心的数据显示,四分之一的人删除了Facebook账户,但很多人只是暂时删除。我听到不止一个朋友说,“我要完全离开 Facebook 了——感谢上帝让我有了 Instagram ”,却没有意识到 Instagram 是 Facebook 的子公司。最终,人们并没有集体离开Facebook的平台。毕竟,他们还能去哪里呢?
• 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最大的错误就是允许Facebook 收购 Instagram 和 WhatsApp。2012年,一些新平台开始紧追Facebook,因为它们是为智能手机设计的,而Facebook在智能手机领域仍在苦苦挣扎。马克为此做出的反应是买下它们,而联邦贸易委员会竟然也批准了。
• 2012年,Twitter推出了一个名为Vine的视频网站,用户可以发布6秒钟的视频。同一天,Facebook屏蔽了Vine上的一个工具,该工具允许用户在新网络上搜索他们的Facebook好友。这一决定阻碍了Vine的发展,四年后该网站关闭了。
• Snapchat的故事和瞬息万变的消息选项,使其成为Facebook和Instagram的一个极具竞争力的替代品。Facebook没有用明显的方法来阻碍其公司或将其拒之门外,而是简单地复制了它。事实证明,Facebook版本的Snapchat故事和实时动态消息非常成功,而代价则是Snapchat遭受了严重的打击。在2016年的一次全体会议上,马克告诉Facebook的员工,不要让他们的骄傲妨碍用户得到他们想要的东西。据《连线》杂志报道,“扎克伯格的话成为了 Facebook 的一个非正式口号:‘不要骄傲得不敢模仿。’ ”
• 投资者意识到,如果一家公司获得了发展动力,Facebook 就会复制它的创新,迫使它关闭,或者以相对适中的价格收购它。因此,尽管经济持续扩张,人们对高科技初创企业的兴趣日益浓厚,风险资本激增,公众对Facebook的反感也日益加深,但自2011年秋季以来,还没有一家大型社交网络公司正式成立。
• 我不怪马克追求统治地位。他所表现出来的最邪恶的行为,莫过于一位才华横溢的企业家所表现出的道德上的巧取抢夺。然而,他创造了一个庞然大物,排挤了创业精神,限制了消费者的选择。我们的政府有责任确保我们永远不会失去市场调配的能力。我们是如何让这一切发生的?
• 自上世纪70年代以来,除非消费者支付过高的价格,否则法庭在分拆公司或阻止并购方面变得越来越软弱无力。但是,对消费者是否经历过哄抬物价的狭隘依赖,并没有考虑到占据市场主导地位的全部成本。它没有认识到,我们也希望市场具有竞争力,以鼓励创新和控制权力。这与反垄断法的历史是不同步的。上世纪80年代,美国电话电报公司和IBM遭遇了两起重大反垄断诉讼,理由是它们利用自己的规模扼杀创新,打压竞争。
• 《华尔街日报》的测试显示,Facebook还在大多数用户不知情的情况下,从合作公司和应用程序中收集数据。Facebook渗透到我们生活的每个角落,尽可能多地吸引我们的注意力和数据,我们别无选择地与其进行交易。
• Facebook 权力最成问题的一面是马克对言论的单方面控制。他有能力监控、组织甚至审查 20 亿人的谈话,这是史无前例的。
• Facebook的工程师编写算法,选择哪些用户的评论或体验最终会显示在朋友和家人的新闻提要中。2016年,它们使得边缘政治观点和假新闻得以传播,使得俄罗斯间谍更容易操纵美国选民。
• 去年我们了解到,Facebook 高管已经永久性地删除了自己在平台上的信息,把它们从收件人的收件箱中删除了,理由是公司安全方面的担忧。当我现在看我和马克多年来在Facebook上的信息时,那只是一长串我自己的淡蓝色评论,显然是对他曾经发给我的话的回应。
• 今年3月,他在《华盛顿邮报》的一篇专栏文章中写道,“议员们经常告诉我,我们对言论拥有太多权力,我同意这种说法”。他甚至比以前想得更远,呼吁政府加强监管。Facebook 不害怕更多的规则,它害怕反垄断
• 美国政府需要做两件事:打破 Facebook 的垄断,对该公司进行监管,让它对美国人民更加负责。首先,Facebook 应该被分拆成多家公司。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在美国司法部的配合下,应该通过撤销 Instagram 和 WhatsApp 的收购,并在未来几年禁止未来的收购,来执行反垄断法。联邦贸易委员会本应阻止这些合并,但现在采取行动还为时不晚。纠正错误决定是有先例的。
• 一些经济学家怀疑,拆分Facebook是否会引发诸多竞争,因为Facebook是一种“自然”垄断。在供水系统和电网等领域存在自然垄断。与管道和电力不同的是,没有充分的理由能够证明,只有一家占主导地位的社交网络公司会让国家受益。还有一些人担心,Facebook或其他美国科技公司的解体可能会成为一个国家安全问题。他们说,因为人工智能的进步需要大量的数据和计算能力,只有像Facebook、谷歌和亚马逊这样的大公司才能负担得起这些投资。这些关注的问题虽然严重,但不能成为不采取行动的理由。对政府来说,拆分 Facebook 的成本将接近于零,不仅如此,还会有许多人从经济上获益。
• 最大的赢家将是美国人民。想象一下,在一个竞争激烈的市场中,他们可以从一个提供更高隐私标准的网络、一个收费但几乎没有广告的网络,以及一个允许用户根据自己的意愿定制和调整提要的网络中做出选择。没有人确切知道Facebook的竞争对手会提供什么来让自己与众不同。这就是问题的关键。
• 司法部在上世纪50年代也曾面临类似的问题,涉及AT&T的社会成本和福利。AT&T垄断了电话服务和电信设备。政府根据反垄断法提起诉讼,此案以一项同意令告终,该命令要求 AT&T 公布其专利,并禁止其向新生的计算机行业扩张。这导致了创新的爆发,大大增加了后续专利的产生,并直接促进半导体和现代计算的发展。如果没有反垄断行动带来的竞争市场,我们很可能就不会有iphone或笔记本电脑。
• 即使分拆和监管不能立即取得成功,仅仅是推动它们的进行也会带来更多的监管。政府对微软的诉讼于 2001 年结束,当时乔治·W·布什政府放弃了拆分该公司的努力。然而,那次起诉还是帮助遏制了微软称霸早期网络的野心。
• 美国司法部上世纪70年代起诉IBM非法维持其在个人电脑销售领域的垄断地位,也以僵局告终。但在此过程中,IBM改变了许多行为。该公司停止了硬件和软件的捆绑销售,在个人电脑上选择了一种极其开放的操作系统设计,并没有对供应商施加过多的控制。
• 一个针对 Facebook 的激进案例将说服谷歌和亚马逊等其他巨头三思而后行,不要扼杀它们所在行业的竞争,因为这使它们担心自己是否可能成为下一个被指控的对象。
03
互联网巨头的“二选一”
“二选一”,这是电商领域的老问题。
2017年京东刘强东就怒斥:
• 二选一是一家公司无能的表现,任何下三滥的手法都不会赢到最后。
在互联网领军人物中,没有谁像刘强东对互联网垄断那样直言不讳:
• 今天全球的互联网行业都在走向垄断,这是危险的事,所以不仅企业要战斗下去,还要不断呼吁,推动整个行业走向文明。这样才能给无数新创业者留下机会。如果十年二十年后,中国还是BAT,还是京东、360这些公司,对这个国家绝对是个不幸的事情。
2019年4月24日拼多多创始人黄峥发布公司上市以来的首封股东信,剑锋同样直指业界诟病已久的“二选一”:
• 当前面临的空前“二选一”会持续一段时间,但固有的藩篱必将被打破,形成以创新和增量为导向的竞合是必然。
• 这种为了争取或维持某种垄断而进行的消耗与伤害有时是“杀敌一千,自损两百”,有时是“杀敌一千,自损两千”,如果不能维持长期的“独家排他”,那终将只是消耗。“长期独家排他”是必然会被打破的。一方面,一时的许诺放在一两年的长度,和商家、消费者的全体来看,是必然不可持续的,甚至是要反向加倍奉还的。长期看旧的格局能否维持,不是看“追求独家垄断性的竞争”能分给周边多少利益,也不是看有多少违背自身利益和意愿的被迫表态。有时恰恰相反,每一次被强迫背后都是一次内心深处反抗力量的增长。一种商业和格局能否持续,本质上要看是否有利于消费者,是否有利于劳动者和价值创造者,是否能创造出不可替代的价值,是否恪守本分尽了社会责任。
04
吴敬琏的呼吁
吴敬琏以富有远见的洞察力而著称,这次吴敬琏把目光投向了平台企业的新型垄断问题。
吴敬琏2019年1月发表《平台经济与公共政策》一文,对平台垄断发出了振聋发聩的声音:
• 任何美好的事物往往也有它的阴暗面。信息产业本来就是一个“高固定成本,低边际成本”因而造成“赢家通吃”的产业。有学者担忧,现有平台企业已经与潜在进入者在市场份额、客户、数据方面存在巨大的“鸿沟”,它们还在凭借这些优势,通过组建实业风险资本(CorporationVentureCapital,CVC),投资新的企业、孵化新的模式。平台经济的这种“赢家通吃”以及投资并购优势,是否会演变为“通吃赢家”并长期维持垄断,就像传统经济中的铁路网、电网等基础设施,一旦占据市场支配地位就可形成长期的垄断,难以被其他公司较低成本地复制或者绕开。
• 对滥用行为的界定,有关法规往往只针对典型的滥用行为规定一些概括性的条款,因此对实践中出现的新行为,界定上就面临较大困难。尤其是平台企业,它们与传统的基础设施,如电力、铁路等行业有着很大的差异。作为双边或多边市场的平台具有跨边网络外部性,对于平台一边参与者的补贴,可以增加另一边参与者的利益并提升平台的价值。因此,平台在定价时,就可能对价格更敏感的用户实行免费或者提供补贴,同时对价格不太敏感的另一边用户采取收费,甚至高收费的策略。作为一种竞争策略,免费、补贴等定价策略可以迅速击败竞争对手,形成对潜在进入者的壁垒。而在传统企业,对客户提供补贴或者采取低价策略,就可能被认定为价格歧视。
• 2014 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梯若尔与其同事罗歇合作研究了双边市场的定价问题,他们在2003年发表的经典文章《双边市场中的平台竞争》是对平台经济领域最早的研究之一。梯若尔等人在2006年的研究中又进一步分析了多边市场的价格结构具有非中性的问题。“如果平台向市场一边收取较多费用,相应减少对另一边的收费,从而影响交易量,那么市场是双边的。换言之,价格结构非常重要,而且平台在设计价格结构时必须使它能够吸引市场两边的用户。”因此,传统竞争政策中的价格反映成本、反映社会价值等理念,对平台经济也不一定适用。这不仅是因为有跨边网络外部性的问题,而且由于信息不对称,无论是政府部门还是市场参与者都难以判断定价策略的合理性及其对社会的影响。
• 除了“赢家通吃”的属性,平台企业还有另一个重要但容易被忽视的属性。平台企业往往是供应方和需求方接入并互动的“基础设施”,是交易设施的提供者,因此具有准公共品属性。梯若尔研究了处于“关键设施”、“基础设施”或者“瓶颈投入品”领域的企业,他认为,这类企业可以对下游企业“设置准入管制”或者“设置准入权”。这可能是平台企业出于自身商誉考虑,需要维护平台的交易秩序、保证参与者平等参与以及权益保护。平台的这一功能属性,就使平台成为一个“自律监管者”,设置“准入权”就成为一种必要的自律监管措施。如果反垄断当局不能容忍“准入权”管理的排他性行为,那么交易秩序,尤其是服务质量和安全性问题应该如何保障?如果允许这种“准入权”管理,作为基础设施的平台企业就有可能获得“垄断”高收益率,对此公共政策又该如何应对?
• 平台企业的自律监管还有可能与其自身的经济利益存在一定的冲突。平台企业为了实现经济利益最大化,需要尽可能地扩大参与者群体。因此,它们往往致力于更多的上下游开发,希望更多的用户参与并建立双方都可互动的商业模式,从而将更多的用户、社区集中起来。这样一来,如何平衡维护交易秩序和市场竞争之间的关系,就成为公共政策需要考虑的另一个问题
• 平台企业连接着供应方和需求方,从中获得了大量的用户数据。“数据就是新型石油”,它是平台企业巨大价值的来源,一些经营有方的公司都试图通过各种方式使用数据以保持其竞争地位,并拓展新的业务领域。但是,在数据处理和运用的过程,也存在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的问题,近期发生的Facebook信息泄露事件就是一个典型例子。
• 我愿意引用梯若尔在诺贝尔奖颁奖演讲中的观点。他说,自由竞争的市场能够保护消费者免于游说团体的政治影响,并迫使生产者按成本提供产品和服务。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市场经常是失灵的。出现市场失灵、竞争受到削弱的时候,怎么办?就要有公共政策约束市场势力,维护市场竞争。公共政策的要点,就是捍卫消费者利益和社会福利,采用正确的方法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I have a dre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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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BAT会被分拆吗?互联网巨头的“二选一” http://www.xishuta.com/newsview58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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