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身体我做主——美国堕胎争论再起波澜
Photo by Michalina on Unsplash,本文来自公众号:经济观察报观察家(ID:eeoobserver),作者:杨大巍 薛倩
在美国,民主党与共和党在堕胎问题上向来争执不休,并且曾经有过很长的一段时间,堕胎问题成为两党争取选民的一个至关重要的选项。今年以来,堕胎这个话题逐渐又成为焦点。
一方面,弗吉尼亚州高调支持直至生产时分的堕胎;另一方面,在阿拉巴马和乔治亚等南方州,州长们签署了“心跳法案”,规定在妇女怀孕40多天以后,可以听到胎儿的心跳之时,进行堕胎就将成为犯罪。
阿拉巴马州通过最严堕胎令
人类始终在考虑着胎儿的属性
这样两种极端,对于一般民众来讲,也许都难以接受。妇女身体里所怀有的胎儿,既属于妇女,又是一种生命。堕胎问题实实在在涉及对于妇女和胎儿两方面的看法,当然同时也关乎家庭及社会。人类很早就开始了对于堕胎问题的探讨,但是主要是围绕着对于胎儿属性的认知,鲜少将妇女纳入思考的范围。
古希腊时期,斯多葛学派从道德角度出发,认为堕胎是可以接受的。因为根据他们的认知,胎儿只是自然界中植物状态的存在。直到出生的那一刻,当胎儿终于呼吸到空气时,它才成为动物。亚里士多德也对堕胎进行过探讨,他认为在合法堕胎和非法堕胎之间有一条基于事实的界线,那就是胎儿是否开始有感觉并且拥有人的生命。在这一刻之前的堕胎,并不是杀人。
随着基督教的传播,人们对于堕胎产生了更为严厉的看法。人们引用《诗篇》的文字:“我的脏腑是你所造的,我在母腹中,你塑造了我……那时,我的形体并不向能你隐藏。我未形成的身体,你的眼睛早已看见。”认为未诞生的婴儿即已受到上帝的恩典,也被上帝视作为人。
圣徒圣奥古斯丁认为一个有四肢和人体形状的胎儿是动物,因而堕胎即是谋杀。然而圣奥古斯对于早期胎儿属性的看法与亚里士多德多少有些相似,所以他既不能否认也不能肯定,在耶稣第二次降临时,这种部分形成的胎儿是否会作为完整的人而复活。
关于胎儿何时开始拥有生命的探讨与争执,在基督教世界产生了很大的分歧,而这种分歧也始终在困扰着教会。十三世纪最伟大的神学家托马斯·阿奎那(ThomasAquinas)重申了亚里士多德的观点,认为胎儿在不同的阶段有着不同的灵魂,即植物灵魂、动物灵魂和人的灵魂。这相当于默认了早期堕胎的合法性。尽管如此,阿奎那仍然认为任何阶段的堕胎都是错误的,无论堕胎是否算作谋杀。阿奎那的这一观点影响并统治了天主教派,直到十九世纪后半期。
近代教会对于堕胎的看法开始出现微妙的变化,尤其是妇女在情有可原的情况下进行堕胎,教会对此的态度有所松动。与此同时,人权及妇女权利也进一步得到保护和倡导,堕胎问题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和重新思考。
罗伊诉韦德案
1971年,源起于德州的罗伊诉韦德案(RoeVsWade)被上诉到最高法院。经过长时间的拖延和讨论,最高法院在1973年1月22日发布了一项7比2的支持堕胎规则的决定,裁定美国妇女有基本权利选择是否堕胎。这一裁决也将德州的堕胎禁令判为违宪。
最高法院对罗伊诉韦德案的裁决,在美国具有里程碑的意义。首先堕胎第一次在法律层面被裁定合法;其次在做出裁决的过程中,妇女的权益,尤其是妇女的隐私权被当作了最重要的决定因素。
最高法院判定禁止堕胎会侵犯孕妇的权利,具体理由是:生了并没有想要的孩子,可能会给孕妇带来糟糕的生活状态以及痛苦的未来。它首先可能会带来心理伤害;而照顾这个孩子则可能有损母亲的身心健康;并且可能会因为这种身心的痛苦,最后对孩子造成伤害。
然而在堕胎这件事情上,法院也拒不给予孕妇绝对权利,而是强调须由地方政府衡量具体情况,协助作出决定。法院也规定各州在决定孕妇是否有权堕胎一事上,必须有两个充分认知,即在保护母亲健康和保护胎儿生命方面的认知。最高法院的这一裁决,无疑给了各州在司法上相对自主的决定权。
尽管堕胎在法律上获得认可,最高法院仍然在胎儿何时形成生命的问题上不能给与确切的答案。在罗伊案的卷宗中,最高法院如此结语:我们不需要解决生命何时开始这一难题。当接受过医学、哲学和神学各学科培训的人员也无法达成任何共识时,司法机关在这一点上,没有能力来推测答案。
鉴于此,最高法院根据过去学院的传统认知,以怀孕三个月为框架,给出了进一步的法律解释和规定。怀孕的头三个月,堕胎尚属比较安全,法院裁定,政府不能限制妇女选择堕胎的权利。在怀孕的第二个三个月,各州可以根据母亲的健康安全,来决定是否可以进行堕胎。在怀孕的第三个三个月,根据当时的医学知识,人们认为胎儿在这一时期已经开始形成生命,法院裁定各州可以以保护产前胎儿生命的需求,禁止一切堕胎,除非堕胎是出于保护母亲的生命或健康的需求。
最高法院的决定对两派都作出了妥协,温和而具人情。简单来讲,根据最高法院的决定,怀孕的头三个月里堕胎是允许的;最后三个月通常情况而言属于违法;而中间的三个月,需根据具体情况,由各州作出裁决,是否可以进行堕胎。
大法官拜伦·怀特对此判决持有异议,他声称法院更重视怀孕母亲的便利性,而非她所怀有的生命或潜在生命的存在和发展。而如此一来,最高法院在也事实上通过宪法设置了一种障碍,阻碍了各州在保护胎儿生命这方面所作的努力,并且使得母亲和医生可以借宪法所保护的权利为名,去终结一个生命。
抛开法律层面的意义,怀特法官的看法具有相当的普遍性。宗教人士认为生命来自上帝,人类无权自我处置;一般民众也认为生命珍贵而严肃。
每年到了罗伊案周年日这一天,反对者云集华盛顿,进行从宪法大道直至最高法院的游行,表达对罗伊案判决的抗议。2010年和这之前,美国每年都有大约250万的民众参加反对罗伊案的聚会。到了2013年,大概有650万的民众参加了聚会和游行。反对者持有的一个最普遍的观点是,如果我们不能确定生命形成于何时,最好还是不要冒险去伤害胎儿。
最著名的反对者莫过于罗伊案的当事人,诺玛·麦克维(NormaMcCor-vey)女士。在当年的罗伊案事件中,罗伊案的主角诺玛最后并没有进行堕胎,而是将小孩生了下来。1995年,诺玛向世人公开表明她已经转变立场,成为反堕胎主义者。诺玛一直保持这样的立场,直至其生命的终结。
罗伊案在争取妇女权益方面起到了很大的作用。罗伊案的拥护者认为,最高法院的裁决保护了妇女的权利、人身自由、身体完整和妇女的隐私;而获得安全堕胎和生育自由,则是妇女应得的基本权利。一些学者认为拒绝女性堕胎的权利等同于强制生育,所以原先的堕胎禁令违反了宪法第十三条修正案。
社会争议永远是政党的筹码
在美国的两党之争中,所有引起争议的问题都会成为政党手中的筹码。然而没有哪一个话题,像堕胎那样更具有分裂性,更能为两党所利用。堕胎问题是100多年以来,最大的道德与政治话题。民主党支持妇女自己做出决定(Pro-choice),是否需要进行堕胎,他们强调这是女性最基本的权利;而共和党则从生命的意义出发(Pro-life)反对堕胎,认为堕胎是对生命进行谋杀。
天主教徒出于对教义的执着而反对堕胎,但在最初的时候,许多反对堕胎的天主教教徒都是民主党人;而属于共和党人的福音派基督徒,原先对堕胎一事却不甚在意,认为生命权并不是他们所应特别关注的问题。
上个世纪六十年代末七十年代初,由于罗伊案的裁决,堕胎者的人数越来越多。1973年的堕胎人数为75万,到了1975年,人数上升至100万。福音派开始重新思考堕胎问题,他们认为美国政府已经不再重视和支持上帝的律法,并且质疑人类究竟是怎么了。
尼克松在社会问题上具有良好的直觉。他利用堕胎问题,成功地将天主教徒争取过来,使之成为共和党的一个基础。1972年大选前,他的助手布坎南(PatBuchanan)注意到堕胎可能是个分裂的议题。
尼克松在大选临近时作出支持生命的姿态,比如废除军方的堕胎条款,并且表示不受限制的堕胎政策会有损人类的生命尊严。尼克松将堕胎和普遍的道德堕落联系在一起,完成了他与天主教的联盟,也完成了天主教与福音派的联盟。从此,天主教徒与福音派一起,成为共和党最坚定的基础选民。
堕胎问题在特朗普竞选的时候,并没有像以往一样,成为突出的辩论议题,原因是特朗普当时推出的其它议题更具争议性,更加引人关注。特朗普执政以来,由于他连续任命两名共和党大法官,使得最高法院大法官的人数比从民主党人占多数,变成了共和党人占多数。这无疑给宗教势力强大的南方各州送去了希望:一个共和党人占多数的最高法院,也许有助于他们推翻或重修罗伊诉韦德案。
特朗普在白宫玫瑰花园演讲,呼吁国会通过支持反堕胎的两项法案
特朗普知道宗教势力在选举中的作用。从某种角度来讲,特朗普多少是借助了教会的势力而登上总统之座。虽然难以确定他的宗教观,特朗普确确实实地在捍卫着基督教在美国政治与文化中的作用。他对于基督教的友善和亲近,加深了基督教成员的信任感。临近2020年大选,堕胎问题再一次在极端的形式下,被两党大肆铺陈,其出现的时机,其在社会上所产生的影响,微妙而合时宜。
肯塔基州,密西西比州和乔治亚州分别通过了严格的反堕胎法案,但其严格程度,无法与5月21日在阿拉巴马州通过的反堕胎案相提并论。阿拉巴马州的法案禁止孕期内任何时间段的堕胎,除非孕妇受到严重的健康威胁;否则,即使是因被强奸或乱伦而受孕,也不可以进行堕胎;而医生如果协助堕胎,则会被判多至99年的刑期。
这样严苛的法案,甚至立刻受到了特朗普的抨击。它在全社会引起了如此之大的激烈反应,意味着法案必定不可能在州的法院通过。然而这正是南方圣经地带人们所想要的结果,因为如此一来,就可以上诉到最高法院,从而到达人们修订或推翻罗伊案的目的。
另一方面,民主党势力强大的弗吉尼亚州,纽约州,新墨西哥州和马萨诸塞州等州,则分别通过了新的堕胎法案。法案或者使女性有更多的机会进行堕胎,或者解除对堕胎所做的限制。
如果说共和党是在打宗教牌,那么民主党在这里显然是在打妇女牌。大多数选民,其实不赞成任何极端的一方。福克斯新闻网就堕胎问题进行民意调查,结果表明大部分民众都希望罗伊诉韦德案的结果保持不变。另一方面,年轻人也并没有与时俱进地表示支持堕胎法案,相反,今日反对堕胎的年轻人人数,甚至超过了世纪之初。所以,无论是共和党,还是民主党,如果不能摒弃这种极端策略,都难以以此在大选中赢得更多的选民。
堕胎及女权主义
女性在堕胎事件中虽然是理所当然的主角,但是因为女性的地位历来没有得到应有的承认,所以,很长一段时间内没有成为堕胎事件的中心人物。女性对于堕胎的要求一直存在,但是由于法律的禁令、宗教的谴责,以及种种难以公开的原因,很多时候,女性只能通过各种隐秘的途径谋求堕胎。
虽然情感、宗教和法律,都站在堕胎的对立面,妇女堕胎在任何时代还是一直在进行着,并且事实上,很少有孕妇因堕胎而受到法律制裁。人们对待堕胎孕妇的态度,最终往往是宽容的,虽然信仰使得人们更加看重生命的含义。
信仰和现实之间总是存有差距,而现实往往即是普通人难以逾越的生活困境。人们不得不根据现实去调整他们的道德观,虽然是屈从于生活,这种本能而朴素的道德观,却往往成为日后构建法律条款的基础。
妇女们在寻求帮助的时候,首先赢得了医生的同情,使得医生进入了堕胎的世界。事实上,正是由于医生和律师所做的努力,堕胎相关法案才得以改写。随着堕胎最终获得法律的保护,相关的医疗设施和医护人员逐渐变得正规,妇女的健康状况也得到了改善。
在法律与人的理性之间,始终存在有相当的空间,而这个空间则意味着这个世界朝向文明和进步的可能性。我们在近代的100多年间,看到医生如何开始接纳那些谋求堕胎的妇女,也看到法庭上陪审团如何通过宣判堕胎者无罪而废除法律。
审视美国历史,甚至是整个人类的历史,即使在堕胎被视作为不合法的时代,真正因堕胎而被判刑的女性也几乎是寥寥无几。所以说应赞成或反对堕胎而产生的种种规定,与其说是法律性的条款,不如说是一种政治宣言。
女权主义者开始将堕胎的决定权视作妇女自身的权利,主张“我的身体我做主”(Mybody, mychoice)。妇女要求的平权和公义,不仅是在工作中和薪酬上,更是在个人意义的觉醒方面。这种意义包括对于妇女自身的设计,前途以及自己的身体。
但是,妇女并不一定会都是堕胎的支持者。无论是身居要位的职业妇女,还是相夫教子的社区妇女,支持心跳法案,或反对堕胎的人,都是大有所在。深具讽刺意味的是,严苟的阿拉巴马禁止堕胎法,实际上正是由一位女州长所签署。
阿拉巴马的女州长凯·艾薇(KayIvey)在签署反堕胎法案时说:“阿拉巴马人深信每一个生命都是宝贵的,每一个生命都是上帝赐予的神圣礼物。”这种只关注宗教意义,而非医疗保健和妇女身心健康的说辞,在女权主义者看来,不仅是反科学的,而且根本无视了普通人的生存及社会现状。
女权主义者认为,在堕胎这件事情上,首先需要引起人们注意的是妇女在怀孕、分娩及产后的健康状况。因为根据诸种资料及数据,因妊娠而死亡的妇女,每年都有好几千例,而分娩所引起的健康并发症则更是不计其数。
女权主义者尤其关注那些经济状况较差的妇女。这些下层妇女所受教育很少,缺乏医疗常识,甚至对于怀孕也一无所知。贫困更使她们无力独自抚养孩子,而太多的子女意味着有可能加剧贫困及犯罪。女权主义者们强调,许多选择堕胎的妇女并不是出于无视道德约束,她们确实是不得不为之。因为这批人认识到自己缺乏能力,无论是在身体上、经济上,还是心理上,她们都无力确保另一个人----她们的孩子的健康和幸福。
《经济观察报》6月17日 25第25版
生命的意义和女性的权利同为一体
民主党人总统克林顿曾说:“堕胎不仅应该是合法和安全的,也应该少之又少”(Abortionshouldnotonlybesafeandlegal,itshouldberare.),这大概是一个理性的社会所应持有的态度。另一方面,老布什夫人芭芭拉则说:“我憎恶堕胎一事,但是我不可以替别人做这方面的决定”(Ihateabortions,butjustcouldnotmakethatchoiceforsomeoneelse.)。
这里我们可以看到,无论是民主党,还是共和党,他们的领袖其实是在彼此靠近,关注对方的理念。的确,堕胎这个话题,虽然充满了巨大的争议,争议的两个方面其实都可以看到熠熠闪烁着的人文光辉。
母亲腹中的胎儿是即将到来的新的生命,每一个新生的婴儿都让人们看到美丽,安宁和希望。基督徒赋予胎儿来自上帝的神性和恩典,而无论何人,感受并亲眼看见生命的诞生和延续,心中也只有庄严和崇高的快乐。然而母亲是这个世界得以延续下去的根本,母亲所有的喜怒哀乐,困苦甘甜皆是需要世界报以最大的关注。
人类的生命永远是彼此关联着的,母亲和孩童互相关联,上一代人和下一代人互相关联。里根总统曾说,“我们不可能在漠视一群人,一群未出生的人的生命价值的同时,而没有因此漠视整个人类的生命”(We cannot diminishthevalueofonecategoryofhumanlifetheunbornwithoutdimin-ishingthevalueofallhumanlife.)事实上,女性的权利和生命的意义,原本应该同为一体,只是这个世界不知还需要多少时间,方能看到两者的统一。
本文来自公众号:经济观察报观察家(ID:eeoobserver),作者:杨大巍 薛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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