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惹众怒,视觉中国错在哪?
时隔4年零4个月,视觉中国又上热搜了。
事件经过很简单,8月15日晚,知名摄影师戴建峰在微博发文称,自己接到视觉中国打来的电话,对方声称自己图片侵权并索赔8万多元。戴建峰打开一看,这些所谓的侵权图片居然都是自己拍的。
戴建峰发文,称自己用自己的图被反称“侵权”。(图/微博@Jeff的星空之旅)
自己用自己拍的照片,居然还侵犯了视觉中国的权。关键是,戴建峰完全没有授权过视觉中国,这是怎么回事呢?
视觉中国在随后的声明中,还原了有关“授权”的基本链路:
戴建峰把图片授权给图片库Stocktrek Images进行销售;Stocktrek Images又将相关图片授权给Getty Images销售;视觉中国是Getty Images在中国大陆地区的独家合作伙伴,也有权销售相关图片。
视觉中国的声明,目前评论区已关闭。(图/微博@视觉中国)
有网友将上述声明比喻为:“戴建峰是业主,Stocktrek Images是二房东,Getty Images是三房东,视觉中国是四房东,现在四房东准备收业主的房租。”
摄影师用自己的作品,真的会侵权吗?
针对视觉中国的声明,戴建峰8月16日早上回应,表示自己已经跟Stocktrek Images核实:“Stocktrek明确告知我,视觉中国无权销售我的作品,也没有我作品的任何版权。Getty也无权将我的作品再次转售。”
据中国新闻网报道,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岳屾山律师认为,按照摄影师所披露的信息,Getty Images图片公司无权将授权图片进行转授权,那么视觉中国也无权进行图片销售和维权,由此,视觉中国的行为反而侵犯了摄影师的著作权。
视觉中国的声明中并未提到任何有关著作权转让的内容,强调的都是“授权”“销售”。说白了,戴建峰只是授权相应平台“卖图”,但没有把著作权转让出去。
有网友发现,视觉中国在给戴建峰的邮件里声称“著作权相关权利”,而公开声明中没有这么说。(图/微博)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作者享有著作权,著作权包含发表权、发行权、出租权等17项权利。
在本次事件中,戴建峰最多只是将发行权进行了转授,根本不涉及其他权利,视觉中国此举实在是令人费解。
戴建峰提供的邮件截图显示,视觉中国提供了两个解决方式:其一,双方合作,戴建峰的公司以单价300元的价格购买不低于已使用数量(173张)的图片,合作期限为1年;其二,双方和解,戴建峰的公司以单张500元的价格支付这173张图片的使用费。
戴建峰回应,称视觉中国无权销售其作品。(图/微博@Jeff的星空之旅)
自己用了自己173张图,至少要支付视觉中国5万多元。
当然,如果作者和平台在合同约定时采用独占许可方式,那这钱确实该赔。独占是一对一契约,涉及到第三方就是违约。
显然,本案中并不涉及独占许可,否则视觉中国在声明中一定会提及。而且从逻辑上看,这条授权链条已经涉及三层关系,不可能是独占许可。
16日中午,视觉中国官网已经无法搜索到这些图片。截至发稿前,戴建峰和视觉中国均未发布更新的消息。但如果这件事情止步于此,终究还会有下一次。
查无此图,然后呢?
别让著作权的护城河,淹了该保护的人
“著作权”和“版权”,这两个词均源自日本。“版权”在词源上是指图书出版权,而“著作权”侧重于作者,从属于人的基本权利。两个概念的内涵有所不同,但引入中国后被混用了100多年,直到21世纪初也还有争议。
1903年6月《群学肄言》第一版,严复的印花上加盖文明书局印章,四周写“版权所有”。
为了避免这些争议影响司法实践,2001年,《著作权法》作出明确修订:“本法所称的著作权即版权。”如今,这项法律还是叫《著作权法》,行使法律的机构则为国家版权局。不论怎么叫,为的都是保障和维护人们的创造力和创新精神。
人是善于思考、热爱创造的生命体。写作书写情感和想象,摄影记录美感和洞察,影视将虚拟世界展示到观众面前。如果没有版权的保护,作者辛苦创作的作品会被随意剽窃,抄袭者却能大赚特赚,如此下去,人们永远都不可能看到真正好的作品。
但也不是所有作品都有“版权”,国际上有一种惯例叫“公共版权”(public domain),其中,距离作者去世达到一定年限的作品(通常为50年或70年)就属于此类。今年,《福尔摩斯案件簿》就进入了公版领域。
《中国国家天文》杂志“实名吐槽”。(图/微博@中国国家天文)
世界各国的国旗、国徽等图形标识,美国航空航天局(NASA)发布的图片,也属于公共版权。
4年零4个月之前,视觉中国就曾经将NASA公布的黑洞图片纳入自家版权,一时间舆论汹涌。随后,视觉中国更被人民网、共青团中央官方微博等曝出,将国旗、国徽的图形纳入付费版权库的消息,这更让网友气愤。随即,约谈、关站纷纷安排。
上一波整顿,确实让视觉中国得到了教训,此后不再有公版图片的争议。想不到这次,视觉中国竟闹出了向作者本人“维权”的乌龙。
据新京报报道,视觉中国的图片来源有两部分,60%是来自世界图库巨头Getty Images 的授权,剩下的是来自签约摄影师上传的独家或者多家图库共享图片,这一部分又分为创意类图片和编辑类图片。
亡羊补牢,犹未为晚。这次也是。(图/微博@人民日报)
按流程来说,摄影师将图片授权给视觉中国进行销售,视觉中国在帮摄影师“卖图”之余,也会帮助处理盗图问题。如果没有视觉中国这样的大机构,摄影师要一家一家处理盗图,那么工作量会非常庞大。
视觉中国研发了一套非常先进的系统,可以全网检索盗图网站,实现精准维权。从这一点来看,视觉中国很大程度上以专业手段解决了摄影师“维权难”的问题。
但戴建峰并没有与视觉中国签约,视觉中国也无法通过Getty Images拿到相关图片的分销资格。戴建峰在天文摄影领域属于头部KOL,难道视觉中国的工作人员不知道这些图片是他拍的吗?
戴建峰实名发微博吐槽,视觉中国不可能这时候还不知道他是作者。
如果不知道,可以首先核实、沟通,而不是一上来就索赔。
事实上,视觉中国这种处理方式,反倒对保护版权不利。要知道,从坊间对视觉中国的刻板印象来看,恐怕“视觉中国的法务部才是真正的销售部”。
16日,视觉中国股票单日跌超4%,截至收盘,总市值为115.1亿元,单日总市值减少超5亿元。
让法务来拉动销售,我不相信这是事实,但视觉中国也得拿出实际行动来证明。
毕竟作为中国最大的图片库,视觉中国本该是让影像创作者安心产出的、最稳固的后盾。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新周刊(ID:new-weekly),作者:土卫六,编辑:刘车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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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又惹众怒,视觉中国错在哪? http://www.xishuta.com/newsview868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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